关于开展2025年扬州大学研究生学科交叉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

关于开展2025年扬州大学研究生学科交叉课程

遴选工作的通知

 

全校各单位:

为深入推进我校学科交叉工作实质性开展,创新学科交叉人才培养机制,优化课程组织模式,提升研究生解决多学科问题的能力,根据《扬州大学研究生学科交叉课程建设实施方案(暂行)》等文件精神,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扬州大学研究生学科交叉课程(以下简称交叉课程)遴选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建设目标

紧扣教育、科技、人才三位一体融合发展理念,以重大项目、一线课题为牵引,依托学科交叉中心或学科集群建设一批交叉课程,推动交叉学科建设,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。

本年度拟立项建设5门左右交叉课程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1. 拟申报的交叉课程以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设课程为基础,可以对培养方案中已有课程进行升级改造,也可是新建课程。新建课程先按选修课开设,并视其建设质量决定能否纳入培养方案。课程学分一般为1~2学分。

2. 每门课程至少由两个单位联合申报,牵头单位负责协调。联合申报的单位需分属不同一级学科,一级学科总数不低于2个但不超过5个。牵头学科原则上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,每个学科原则上仅限牵头或参与一门交叉课程。(申报单位指校内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学院、实体科研机构等,牵头单位指课程负责人所在单位。)

3. 课程负责人须由研究生教学经验丰富、教学效果好且在本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授担任。联合申报单位应指定一名合报负责人。

4. 依托学科集群、校级及以上学科交叉平台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行业重点和急需紧缺课题进行申报的课程,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立项。

三、经费资助

每门立项交叉课程建设经费为5万元。立项时拨付60%,第一轮授课结束凭上交相关材料拨付20%,结题时拨付20%。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给予立项课程配套经费支持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1. 符合条件的课程负责人填写《扬州大学研究生学科交叉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》(附件2,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报所在单位初审。

2. 各申报单位遴选后,填写《扬州大学研究生学科交叉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3),连同推荐课程的《申请表》报研究生院审核。

3. 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立项资助。

五、其他

1. 所有材料由各牵头单位于620日前统一报送: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送至研究生院907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py@yzu.edu.cn

2. 联系人:邹蓉,联系电话:87979370

 

附件:

1.扬州大学研究生学科交叉课程建设实施方案(暂行)

2.扬州大学研究生学科交叉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

3.扬州大学研究生学科交叉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

 

研究生院    

2025613